時間:102年12月2日(一)起

內容:凡設籍嘉義縣市、台南市、屏東縣、台東縣、澎湖縣民眾,捐出102年11、12月未兌獎統一發票10張(含電子發票),至戶籍所在地的分局、稽徵所,即可兌換2014年精美日曆或月曆(二擇一)1本,每人限兌領一本,換完為止

地點: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各分局、稽徵所,例如嘉義縣市分局

電話:0800-000321

 

 

本文引用自gbonews - 捐發票 迎新春送新曆,12/2起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ngellife11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