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板電腦借用  

 

時間:103年3月15日(六)起

內容:設藉於溪口鄉滿18歲以上的民眾,憑雙證件(借閱證及另一身份證件),可借用平板電腦。同一戶籍限借一台,每次借期21天,歸還後隔7天才可再借用平板

地點:溪口鄉立圖書館(嘉義縣溪口鄉溪北村中山路55號)

電話:05-2693270

 

本文引用自gbonews - 平板電腦借回家,3/15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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